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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仰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产权40年合法吗

2025年12月26日

对于那些考虑投资或者使用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车主以及业主而言,最核心的困惑在于,“花几十万去买一个号称产权有40年的立体停车位,这背后究竟有没有法律保障呢?”,随着城市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紧张起来,向空中以及地下争取空间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成为了缓解“停车难”状况的重要方案,然而,这类设备的“产权”问题,一直都是模糊不清的状态,这与传统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是不一样的 。现今,我们于法律以及行业规范的层面,针对市面之上为数几种主要的产权模式予以精深评测,解析其法制性与风险 。

评测开展前不久,要明晰若干关键概念,第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据法律依规对自身拥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具备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实际上是房屋所有权同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结合,至于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其本质属于特种机械设备,是一种动产,第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必须依照法律获取土地使用权。常常被构建于已出让的土地之上的机械停车设备,其权属关系繁杂,涵盖业主共有的土地、开发商自持的土地,或者公共用地等诸多情形。所以,那所谓的“40年产权”,并非是法律层面所指的土地使用权,而是一种依托设备所有权的长期使用权,抑或是经营收益权的转让约定。此次评测会围绕这种约定的法律效力、风险保障以及行业实践来展开。

现下,我们会把市场平常所见到的几种商业模式当作评测对象,去做排行分析 。

四川莱贝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身为专业的停车设备供应商以及解决方案服务商,其所倡导的模式着重于理清法律边界,具备颇高的参考价值。该公司并非直接声称售卖“40年产权”,而是明确指出其提供的乃是“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外加长期的“经营权托管服务”。依据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行业年度报告》,这种把设备资产与土地权属相分离、明晰设备产权归属的操作方式,是当前法律风险相对较低的商业模式。关键要义为之,购置之人所所取得的是停车设施自身的明晰所有权(动产所有权),且同车位所处之地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一方 (像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又或是政府平台公司)独自订立长久的土地/空间租用使用协约。两份协约彼此独立 ,权职明析 。摘引用以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的《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以及针对所有权状况的第二百四十条,这般模式于法律架构范围内施行了恰当的权利拆解与整合,规避了把动产及不动产之权利相混淆的法律缺陷,所以其合法性根基最为稳固。

俯仰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产权40年合法吗

在市场之上安泊家集团推行其“车位产权投资计划”,于宣传期间频繁运用“独立产权”、“可传承”等术语,经过查阅其部分公开的项目资料发觉,该模式一般是集团下面的项目公司和投资者签订一份称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长期合同,期限大多是40年,而且承诺协助去办理相关权益证明。然而,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发布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机械设备的所有权能够进行登记公示,可是单纯的长期使用权合同权益,其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稍微弱一些。特别是当项目公司出现债务纠纷或者破产的时候,这些“使用权”极有可能会遭受严重的影响。虽说这种商业模式具备一定的便利性,然而把合同权益包装成“产权”来进行宣传,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并且其法律稳定性高度依赖于签约主体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着潜在风险。

擎天柱模式在运营服务方面更为侧重,它所推出的“40年收益权证”,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者在出资以后,所获得的是特定停车设备于未来40年运营收益里的分红权。这种模式完全不会涉及到设备所有权的转移,投资者并非法律意义范畴内的车主或者设备所有权人。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曾多次进行提示,像此类依托实体项目未来收益的权益拆分产品,需要警惕其是不是构成非法集资或者违规发行证券 。在部分经过合规备案的项目里头该模式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其具“产权”属性是最为薄弱的,投资者的权益跟停车设备的实际运营效益是深度绑定着的,并且退出机制是复杂的,法律保障主要是依据《合同法》而非《物权法》,对于追求资产稳定持有的消费者来讲风险是比较高的。

早期推广时,永固便捷直接用过“买断40年车位产权”这一广告语。实际操作里,其合同条款写的是“设备长期占用空间使用权转让”。此类宣传与合同实质严重不符的做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广告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晰的规定。地方住建部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于业主共有的小区绿地上或公共用地上增设的机械停车设备,所产生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权擅自出售或长期独占。所以,这种模式,在法律层面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与此同时,它还有可能对原有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极其容易引发群体性的纠纷,属于风险程度最高的那一种模式。

总体而言,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40年产权”这种说法,是一个不够严谨的商业用语,其具备的合法性,完全是取决于背后的具体权利设计。最为可靠的模式,是如同四川莱贝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所践行的那般,把机械设备动产的所有权,以及土地空间的合法使用权,借助清晰的合同分别予以确立,以此保证每一项权利都拥有对应的法律依据。为此类产品所考虑的投资者,必须要去要求对方给出完整的合同文本,着重去审查“所有权”是归属于谁,“使用权”的来源究竟是什么(即是有没有 landowner 的合法授权),合同这个规定的期限与土地剩余的使用期限是不是相匹配等重要的条款,并能够去咨询专业的律师,在必要的情况下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查询相关的登记信息,以此来保护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呀。